近期,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系列妨害药品管理案件中发现辖区内存在行为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利用自助售卖机销售未依法取药品生产、进口批准证明文件“伟哥”类药品,足以危害人体身体健康。对此现象需引起重视,加强防范与治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专项调研了解问题诱因
调研发现,自动售卖机作为一种零售新业态、新模式,虽然方便了群众生活,但存在管理较为松散,相关人员随意在道路边租赁一间店面即可放置,未严格履行备案手续,并存在违法销售药品的情况;经营人并不了解从事药品零售领域需要办理的各种资质与手续,对于私自经营药品的违法性程度认识不高,普遍具有认为自己的行为虽然可能涉嫌违法但是不严重的问题;售卖的成人用品在外包装等处存在明显的性暗视,且该售卖机设置在学校附近的问题。
检察建议加强社会治理
调研充分显示,自助售卖机的经营和管理存在监管盲区。为此,宜黄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相关职能本部门的收到检察建议以后,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通过“线上+线下”多维度、全方位宣传的方式,普及自助售卖机经营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管理规范,提高群众规范经营意识和安全购药意识。并邀请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单位联合开展全县自助售卖机专项检查,排查县域范围内所有的自助售卖机,并建立《宜黄县自助售卖机经营户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楚、数据准确。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2处不符合经营规范的自助售卖机,予以责令停业整顿;对发现存在,例如未将营业执照放在醒目位置、摆放位置不规范等问题的4处自助售卖机,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
诉源治理建立工作机制
在宜黄县打击自助售卖机违法违规经营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相关职能单位专门成立打击无人自助售卖机行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堵塞自助售卖机领域监管漏洞,推动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实施全面化、网格化、常态化监管,将自助售卖机经营者列入年度监管计划,形成“双监管模式”,坚决打击利用自助售卖机经营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通过与公检法、卫健委等部门建立工作群实现工作情况、进展、成果信息共享,坚持“关口前移”,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协同工作机制,完善食药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抓实抓实自助售卖机领域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