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正值春耕备耕的重要时节,也是农资供应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护航春耕生产,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宜黄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检查,规范化肥农药、种子、农膜经营,保障农户种植安全。
专项检查中,重点对农资产品经销商的经营资质、购销记录、种子质量、农膜销售等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向农资经销商和现场消费者开展法治宣传,重点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涉农法律法规,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农资产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
下一步,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能动履职,强化检察监督,持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深入推进农资市场监督治理行动,不断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为服务全县农业生产安全提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