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 通讯员胡东亮)近年来,宜黄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领域下好“先手棋”,切实筑牢县域生态安全屏障。
该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加大涉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关注居民饮用水安全,针对县城和多个乡镇的饮水项目开展监督,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经排查发现阀门设施、泵房、电路设备等方面存在问题,对于排查的问题,该院向县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县有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之后,立即召开会议提出整治方案,并派工作人员解决用水安全隐患。该院定期进行办案“回访”,用水安全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该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积极推动污水治理,发现该县某畜禽养殖场存在粪污未处理达标,导致污染水体的问题。该院及时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会后,该院向县有关单位制发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该单位依法履职。县有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督促该畜禽养殖场进行整改。经办案回头看,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该院坚持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督促违法行为人通过缴纳生态修复金、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履行生态修复责任,改善和优化水域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系统稳定。近年来共增殖放流鱼苗5千余尾,补植复绿1万余株,追偿修复生态环境费用70余万元。
在依法监督履职的同时,该院还注重发挥节水示范引领作用。近年来,该院先后获得省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市级无废机关、县级公共机构节约型机关等荣誉。该院设置了6处节水示范教学点,通过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群众观摩学习,切实提高节水意识。采取了一系列节水措施,利用智能节水灌溉喷头、空调冷凝水回收器、灰水利用池等节水器具,让每一滴水都得到了充分利用。该院2023年水消耗总量同比下降了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