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另一类是著作权(版权),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诸如小说、诗歌、电影、歌曲、美术、摄影等。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如表演者对其表演的权利等。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等也逐渐被纳入到知识产权体系中。
一、知识产权保护检察机关有哪些职责呢?
①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
对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刑事立案活动进行监督,解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纠正侦查活动中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等侦查违法行为。
②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
履行知识产权领域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职责。对涉嫌犯罪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批准逮捕权、提起公诉权,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③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监督
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判决、裁定以及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监督涉及知识产权案件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活动。发现人民法院执行财产刑过程中,存在应当执行而不执行、不应当执行而执行、非法处置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财产等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情形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确保财产刑执行规范合法。
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对不服人民法院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不服,或认为审判活动、执行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⑤刑事申诉和控告
对涉及知识产权刑事申诉案件,依法导入法律程序,依法办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赔偿案件,保障符合赔偿条件的主体依法获得赔偿。依法受理和审查知识产权主体对人民法院做出的赔偿决定和行政赔偿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案件,并依法提出监督意见。
⑥法治宣传及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警、预防、宣传等功能,研究分析知识产权案件中可能引发犯罪的苗头性问题,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预防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发生,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开展知识产权咨询、举报、维权、保护、协调等一站式服务,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应,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我们可以做什么?
(一)尊重知识、自觉抵制盗版书籍、光盘等;
(二)不浏览盗版网站,不下载、传播盗版影视作品;
(三)不参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标;
(四)知识产权被侵犯时积极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身权益;
(五)发现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时,积极向有关机关举报,为共建和谐法治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