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保障。即日起,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开设【“三个管理”大家谈】专栏,陆续刊发各部门、条线对一体落实“三个管理”的认识体会,引领全院检察干警更新管理理念、聚焦管理重点、转变管理方式,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
行政部门谈:三个管理”
检察行政部门 胡东亮:
在检察院的日常运转中,行政部门承担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职责。最高检提出的“三个管理”,即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及“一取消三不再”要求,为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清晰且极具实践价值的导向。
就业务管理而言,行政工作虽并非处于办案核心环节,但却起着关键的衔接与保障作用。以往,行政工作致力于协调不同业务部门间的资源分配、精心组织各类业务活动等,旨在确保业务工作有序推进。而在“一取消三不再”要求的指引下,行政工作需摒弃那些仅注重形式、片面追求数量的做法。例如在组织业务培训时,不应只看重场次的多少,而应聚焦培训内容是否切实契合实际办案需求,能否真正助力检察干警提升业务能力。通过精心挑选优质课程,邀请经验丰富的专家授课等方式,让每一次培训都成为推动业务发展的有力支撑,为全院业务管理筑牢坚实基础。
在案件管理方面,尽管行政干警并不直接参与案件办理,却能在诸多辅助事务上发挥重要影响力。从协助规范案件材料的归档工作,保障案件流转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再到配合完成案件数据的统计分析,每一个环节都对案件管理的严谨性至关重要。“一取消三不再”要求的融入,使得行政工作在辅助案件管理过程中,需避免设置繁琐且无实质意义的流程,不能单纯以案件数量等简单指标来衡量工作成效,而是要更加注重案件办理过程的规范化与科学化,确保每一个案件在行政工作的助力下,都能高质量且顺畅地走完相应流程。
质量管理同样不容忽视,行政工作的质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全院整体工作质量。无论是采购高品质的办公设备、营造舒适有序的办案环境,还是严谨细致地处理各类文件、妥善安排会议等日常事务,都需做到一丝不苟。“一取消三不再”促使行政工作重新审视质量衡量标准,不再停留于表面形式,而是从实质出发,以是否真正满足检察业务需求、是否助力办案质量提升作为考量依据,用心做好每一项服务保障工作,全方位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第一检察部谈“三个管理”
第一检察部主任 邹渝: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是最高检在新时代新征程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高质效推进检察工作的重大决策。
刑事检察业务管理应着眼于重点案件类型、重点案件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整体把握。强化各类型办案专业化建设,针对疑难复杂案件组建专案组集中攻克,分享办案经验与技巧,提升团队整体业务水平;加强重点案件类型、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对类案背后的社会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实现刑事检察业务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刑事检察案件管理是刑事检察业务有序运转的关键环节。在受案环节,严格审核案件材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确保案件来源清晰、手续完备,这是后续公正司法的基石。分案时依据案件类型、复杂程度及检察官专长等要素精准分配,专业团队办理专门案件;加强案件诉讼流程监控,防止超期羁押、久拖不决等问题,保障诉讼时效与当事人权益。
刑事检察质量管理是实现高质效办案的必要途径。检察官需精准把握法律条文与司法解释,严把证据关,在量刑建议上做到罪责相适应,充分考虑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同时要加强法律文书制作的标准化、规范化,释法说理要有理有据。高度重视类案平衡,防止同案不同判。通过内部的案件评查、检察官联席会议以及外部的人民监督员监督等机制,多重把关案件质量,让每一个刑事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守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第二检察部谈“三个管理”
第二检察部主任 赵瑶:
最高检提出的“三个管理”即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保障。
业务管理:业务管理侧重宏观,强调理念引领和目标导向。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中,检察人员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将这一理念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办案人员要加强落实“三个管理”的理念引领,确保每一位检察人员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保障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业务管理强调整体业务布局与协同推进。对内,促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对外,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机制。要充分开展业务分析研判与会商:运用“三个结构比”、业务分析研判会商等方法,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的发展理念、运行方向、发展态势、业务结构进行分析研判。
案件管理:案件管理是检察业务有序开展的基础,涵盖收案、分案、流程监控等环节。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领域,统一规范收案标准,确保案件来源合法、材料齐全,精准分流至各检察官办案组,提升专业化办案效率。加强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检察机关期间全部流程的监控,从案件进入检察机关开始,至案件归档为止,全部纳入案件流程监控。完善内设部门一体履职办法,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挖掘案件线索。同时,对外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协作配合,健全行刑双向衔接机制,畅通行政案件移送刑事处理渠道。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关乎检察办案的准确性与权威性。在民事检察中,对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严格依据事实与法律审查证据链条完整性、法律适用准确性,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专家咨询等方式减少误判风险;行政检察重点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与合理性,对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确保执行程序规范,避免权力滥用。公益诉讼方面,从线索评估、调查核实到提起诉讼,建立严格质量把控节点,保障诉讼请求有坚实事实基础,以高质量办案维护公共利益,提升司法公信力。
第三检察部谈“三个管理”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邹琦
加强“三个管理”在指导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加强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可以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
控告申诉检察:
业务管理:加强对控告申诉检察重点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通过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综合比对分析一定时期内检察信访案件和控告申诉案件数量、质量、效果等方面的变化,发现业务运行的整体性、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并提出前瞻性解决意见和措施。加强对控告申诉重点办案领域和重点案件类型的分析研判,如刑事申诉、司法救助、国家赔偿及民事申请复查等,确保办案的准确性和高效性。保证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可用,规范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数据填录、回复答复和受理案件“推送”操作,提升案卡信息填录质量。
案件管理:明确控告申诉办案职责权限,规范信访案件接收处理流转机制,确保案件依法导入相应法律程序。加强对控告申诉案件的交办督办,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抓好首办责任落实。健全控告申诉办案内外部、上下级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办案权公正高效行使。
质量管理: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注重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对控告申诉案件的复查和评查,确保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不断提升控告申诉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刑事执行检察:
业务管理:加强对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的分析研判,如社区矫正检察、看守所检察等,发现业务运行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更新办案理念,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监督思维和办案理念,避免出现监督盲区或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定期召开业务分析研判会议,讨论分析刑事执行检察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时调整业务工作方向。
案件管理:严把刑事执行检察案件的“入口关”,确保案件受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建立重要环节分析评估和研判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集体会商研判,确保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加强对刑事执行检察案件的流程监控和节点把控,确保案件办理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质量管理:推动检学研一体发力,加强对法律法规、法学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建立部门内部互查案件机制,通过互相评查案件来发现问题、学习提升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加强对刑事执行检察案件的复查和评查工作,确保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并不断提升办案质量。
案件管理工作:
业务管理:通过对案件管理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深入研判案件管理的业务态势和特点规律,发现业务运行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对案件管理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的分析研判,如案件受理、分流、审查等,确保案件管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推动案件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提高案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案件管理:明确案件管理的职责和权限,规范案件管理流程和节点把控,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加强对案件管理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建设,如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流程监控机制等,确保案件管理的规范性和公正性。推动案件管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不断探索新的案件管理模式和方法以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需要。
质量管理: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督和评查工作,确保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推动案件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的案件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提高案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案件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案件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为案件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