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宜黄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责。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按照管辖权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本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按照法律规定对本县公安机关侦查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下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里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本县公安机关的立案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按照管辖范围,对本县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本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本县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黄人民检察院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30人,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人数32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为1133.05万元,较上年增加87.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9.05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133.05万元,较上年增加87.6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00.0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51.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7.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5万元。项目支出23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59.05万元,较上年增加3.9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559.0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公用经费支出安排347.86万元,较上年增加55.86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7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办公用房面积4300平方米。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7.8万元,较上年减少52.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
公务接待费24.6万元,较上年减少15.4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2万元,较上年减少16.8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