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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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2-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宜黄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宜黄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宜黄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宜黄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黄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宜黄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责,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对司法工作人员十四种渎职罪名案件的立案侦查及法律监督;对相关部门移送的职务犯罪类、经济类、刑事类等案件的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及相关法律监督;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受理单位和个人的举报、控告、申诉;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宜黄人民检察院内设部门5个,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单位设置)。

编制人数小计3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8,机关工勤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4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6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23,机关工勤在职人数3人;退休人数小计21人

第二部分 宜黄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宜黄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宜黄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905.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2.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5.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万元;其他收入3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1.9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宜黄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905.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2.0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6.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0.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5.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3万元;项目支出51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8.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万元资本性支出17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879.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9.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2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315.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1.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0.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3万元资本性支出1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6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宜黄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575.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549.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6.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5.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5.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3万元,;项目支出18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宜黄县人民检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宜黄县人民检察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78.1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20.68万元,下降60.7%。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

2022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宜黄县人民检察院项目情况说明

1、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江西省政法委等部门在2018年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赣政法【2018】11号),文件规定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列入部门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于2018年开始实施,为经常性项目经费,主要是书记员的人员经费,用于解决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津贴和社会保险等经费。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赣政法【2018】11号)

3)实施主体:宜黄县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按照抚州市财政局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和部署,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设定有关绩效目标,并以据此考核。

5)实施周期:20221月1日—2022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7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宜黄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4.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预算

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上年增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的办案餐费支出未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比上年增1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未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检察业务费:是为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开展刑事(包括派驻检察、巡回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中所需开支的经费,包括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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