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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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06-2010年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时间:2018-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92日在宜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傅壮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载体,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促进宜黄经济社会进位赶超、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扣执法办案重点环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1、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把打击犯罪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725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61237人,不予批准逮捕162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834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92260人,移送市院审查起诉1427人,决定不起诉2328人,建议侦查机关撤案1421人,待结56人,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100%

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与政法各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批捕此类案件85133人,依法严惩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维护了我县的平安稳定。

服务发展大局,依法打击破坏资源环境和投资环境犯罪。紧紧围绕我县发展战略,依法严惩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投资安全的犯罪分子,共批捕此类案件3654人,维护了我县生态资源和投资兴业环境,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化解矛盾促和谐。对轻微刑事犯罪和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犯罪依法从宽从轻处理,共不捕20人,不诉28人。同时通过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治本之策,通过惩治腐败解决直接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社会问题,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364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2630人,渎职侵权案1010人,全部侦查终结,已起诉2933人,不诉55人,移送公安11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2933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40余万元。

维护群众权益,突出查办涉农和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结合我县近年来招商引资、“两区”建设力度大,征用农村土地多的实际,集中精力查办了一批征地拆迁补偿等领域直接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先后查处了凤冈镇桥头村、河东村部分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近500万元的大案,追缴并发还农民征地补偿金71万多元。同时,查办了一批村干部截留、私分、冒领退耕还林补助、公益林补助款案件,追缴被截留、私分、冒领的各类资金50余万元,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突出办案重点,着力查处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先后查处了县建设局原局长张某某、林业局原书记涂某某,以及县国土、卫生、地税和教育等系统干部职工贪污、受贿案,林业、城建、农机等系统干部职工玩忽职守案,在全县产生较大反响。

强化人权保障,坚持平和执法和人性化办案。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始终把案件质量、办案安全和人权保障放在办案工作的首位,不断规范办案程序,加强办案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执行各项人权保障和安全防范制度,有效杜绝了各类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3、全面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大力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刑事侦查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66人;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在认真审查侦查机关提请逮捕、起诉案件的同时,依法追捕23人,追诉17人,追加起诉漏罪1件。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全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对所有重大案件均向法院出具了书面量刑建议并获法院采纳。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增强刑事审判监督实效,有效防止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以及其他严重违反法律程序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一审判决依法提起抗诉3件,其中1件已获二审法院改判。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7件,经立案审查并提请市院抗诉6件,经法院再审已获改判5。同时,坚持“和解优先、调抗结合”的工作理念,对不符合立案或提抗条件的案件,综合运用释法说理、检调对接等多种方式,认真做好了申诉人的劝导、息诉工作。

4、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始终坚持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不断强化信访举报工作,坚持文明接待,热忱服务,耐心倾听上访人员呼声,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线索231件,经审查移送本院自侦部门立案36件,对移送本院其他部门及外单位处理案件,认真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处理结果均及时答复来信来访群众,依法及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和合理诉求,处理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

二、紧扣执法办案职能延伸,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1、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始终将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摆在反腐败斗争同等重要位置,坚持打防结合、打击和预防并重的原则,着力提高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个案预防为基础,发出检察建议64份,协助发案单位加强管理,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再次发生。结合查办的典型案例,与市检察院和市电视台联合制作了《不管——也是犯罪》等电视专题片,多次在市、县电视台播放,并将制作的光盘赠送给辖区有关单位,供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取得极好的警示教育效果。逐步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为工程建设领域提供行贿犯罪查询170余次,开展预防咨询20余次。

2、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按照“二级规范化检察室”达标要求,积极改造监控联网设施,为驻所检察室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专线电话、传真机和摄像机等设备,并修改完善各类工作制度20余项,基本完成各项达标基础工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将全县31名监外执行罪犯全部纳入社区服刑矫正,融入社区管理,没有发生重新犯罪情况。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口头和书面检察建议80余件次,及时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43人次积极开展“每月维权办实事”活动和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评鉴工作,向法院提出酌情从轻处罚建议2424人,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认真做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和日常安全防范检查,维护了看守所的正常监管秩序。

3、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宜黄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治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和集中整治。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坚持适时介入,快捕快诉,及时、准确、有力予以打击。积极推行涉检信访和执法办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全面掌握信访动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主动向县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为强化综治合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发挥应有作用。同时,借助设立在各乡镇的“联系群众工作站”等平台,利用开展“干警大走访”、“检察干警包村”、“举报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全县各乡镇农村、社区、学校、企业上门上户开展走访和法制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现场受理申诉、举报,及早发现信访苗头,化解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紧扣检察队伍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1、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各次全会精神,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光荣传统、坚定政治方向、践行群众路线,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2、切实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对照《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开展廉政教育和自查自纠,切实解决干警在廉洁自律、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的自身监督制约;大力开展检察廉政文化建设、“一院一品”活动和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不断完善具有检察机关特色的自身拒腐防变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和检察干警廉洁从检行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3、扎实抓好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的要求,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业务培训110人次、专家视频讲座60余场,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办案水平。不断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和司法考试,提升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2007年以来新进和调入的11名干警全部通过了司法考试,4名干警已取得或在读法学硕士学位。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项岗位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岗位业务素能,有8名干警和2个集体在省、市院举办的侦查监督、公诉、反贪、反渎等岗位业务练兵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十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并有2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业务尖子。

四、不断强化内外监督制约,确保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

1、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坚持对涉及重大法律、政策或对社会稳定、经济工作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广泛联系制度,并就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诉讼监督等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先后多次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反渎职侵权等工作,在主动汇报检察工作的同时,认真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落实措施予以改进。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大力推行“阳光检察”,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特邀检察监督员、家属廉政监督员、腐败风险信息员的作用,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遵守检察纪律、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监督,促使检察干警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2、切实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制约。充分发挥院纪检组对检风检纪检查监督的职能作用,对全院干警执行警车管理制度、禁酒令、《廉政准则》等规章制度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务督察。全面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持“一案三卡”和案件质量评估督察制度,对各业务部门办结的案件全部进行了质量评估,并对已办结的36件自侦案件进行了回访监督;同时,对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遵守办案纪律等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和执法检查,未发现任何违法违纪办案现象。不断健全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和“三档合一”的干警执法档案、廉政档案和职业荣誉档案制度,促进了干警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3、切实做好其他保障工作,促进各项业务全面发展。在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200712月,我院办案技术侦查综合大楼建成投入使用,“两房”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以“两房”建设为契机,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开通了三级专线网、局域网、视频会议系统、网络远程接访系统和审讯监控系统,改造了办案工作区,实现机要通道网上公文传输和网上办公办案,进一步提高了检务保障水平。与此同时,进一步做好司法警察、检察业务统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规范了财务和车辆管理,保障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不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先后多次受到高检院、省、市院和党委表彰奖励,在全省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中排名也连年提升。这都是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要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理念,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落实到具体执法实践中;必须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之中,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必须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增强监督实效;必须坚持从严治检,从优待检,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宜黄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总结五年来的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结合得还不够紧密,研究新方法新措施的创造性和主动性还不足;二是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不善于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还不够深入,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和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

今后五年,我们要在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战略和目标要求,以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总抓手,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

一、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我县发展战略及“十二五”规划部署,以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妥善处理经济社会领域不稳定因素为切入点,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慎重对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打击犯罪者、挽救失误者、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宜黄建设。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将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贯彻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推进“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健全检群联系工作机制,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及时回应群众法律诉求。

三、更加注重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等案件。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进一步解决渎职侵权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四、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个案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刑事立案与侦查活动监督、量刑建议、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调处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为强化法律监督提供长效保障。

五、更加注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革命传统、群众观点、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自身接受监督放在与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突出抓好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坚持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县十三次党代会和本次大会精神,牢记职责使命,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建设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平安新宜黄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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