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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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228日在宜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傅壮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着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1、着眼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履行好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打防并举,宽严相济,认真履行好批捕、起诉职能,确保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1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11人,不予批准逮捕2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81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012人,决定不起诉11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12人。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和抢劫、盗窃、非法持有枪支、危险驾驶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7人,依法严惩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平安稳定。

二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化解矛盾促和谐。在依法严打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不断完善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轻微犯罪案件办理机制,对轻微刑事犯罪和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犯罪依法从宽从轻处理,共不捕4人,不起诉1人,并建议法院对4名未成年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而实现案结事了,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三是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开展打击逃税骗税、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严重经济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惩处破坏环境资源、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共批捕、起诉此类犯罪嫌疑人2人,有力地维护了我县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2、着眼于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积极稳妥查办职务犯罪。始终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相统一,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7人,玩忽职守案1人;已侦查终结7人,移送起诉5人、不起诉1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处了我县一中原校长吴某等受贿窝案4人,国税系统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1人,有效地遏制了腐败行为。

二是全员参与办案,形成打击合力。针对自侦部门办案力量薄弱现状,我院在市院和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抽调其他部门干警,由经验丰富、办案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担纲组建办案组,全力支持、参与自侦部门办案,有效形成办案合力,提升办案效率,仅去年11月以来就查办职务犯罪案4人。

三是强化人权保障,确保办案安全。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始终高度重视办案安全,不断规范办案程序,严格落实各项人权保障和安全防范制度杜绝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着眼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入手,狠抓薄弱环节,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效果,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刑事侦查监督。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不予批准逮捕27人,建议撤案11人,纠正漏捕23人。深入开展立案监督,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3人,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移送立案11人。不断强化证据意识和实体与程序并重意识,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决定不起诉11人,建议撤案12人。加大对漏犯漏罪监督力度,共追诉漏犯3人,追加起诉漏罪2件。

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全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9件,被采纳9件。同时,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件并获市检察院支持。

三是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5件,经审查立案并提请市院抗诉1件,经法院再审获改判1件,对不符合立案或提抗条件的案件,全部做好申诉人的劝导、息诉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4、着眼于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充分发挥控告申诉部门的窗口作用,落实接访、巡访、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线索24件,经审查移送本院自侦部门立案2件,对本院办理及移送外单位案件,认真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处理结果均及时答复来访群众,未因检察环节处置不当而出现涉检集体访和赴省进京上访情况。全面推行执法办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积极开展信访积案清理排查工作,成功化解了5件涉检信访积案并认真做好了稳控工作。继续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对2005年以来侦监、公诉、自侦等业务部门办理的15个案件开展了评查,得到市委政法委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二、不断延伸执法办案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1、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职务犯罪危害的同时,结合相关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深入发案单位和部分行业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讲座4场,受教育干部职工达200余人。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开展个案预防,结合查办的个案开展预防调查研究4次;同时,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原因和规律,向相关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份,全部得到采纳。不断健全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为工程建设领域提供行贿犯罪查询47次,为有关企业、单位开展预防咨询12次。大力开展专项预防,加强与县纪检监察等部门及临川、崇仁、乐安等兄弟县合作,通过同步预防、跟踪预防等措施,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抚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联合开展了全程腐败风险防控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2、全面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投入经费14万余元改造了监控联网设施,全面完成各项达标基础工作,并于今年11月被省院评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将全县38名监外执行罪犯全部纳入社区服刑矫正,融入社区管理,实行全程监督。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和口头检察建议16次,及时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4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报请不当33人。认真做好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评鉴工作,根据在押人员表现向法院提出酌情从轻或从重处罚建议7人,均被法院采纳,其中6人获法院从轻判决,1人被从重判决。积极开展“每月维权办实事”活动,纠正未成年犯与成年犯混押4人,治安拘留与已决犯混押7人。

3、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提出消除隐患、健全制度的检察建议,协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推行涉检信访“每周一报告、每月一排查、每季一总结”的“三个一”机制,切实做好涉检信访动态研判工作,及早发现涉检信访苗头,化解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各乡镇“联系群众工作站”的作用,以开展“政法干警大走访”、“检察干警包村”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干警深入全县各乡镇农村、社区、学校、企业上门上户进行走访,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

三、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1、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以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人民检察创立80周年为契机,积极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学习党史和人民检察史、举办专题讲座、重读红色经典,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2、切实加强自身廉政建设。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学习教育,对照《廉政准则》、《廉洁从检若干规定》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有效解决和防止干警在廉洁自律、纪律作风、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和内部监督机制,确保队伍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干警队伍未出现违法违纪情况。

3、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坚持通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专项业务培训、任职资格培训等多种途径努力提高干警的整体业务素质。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11133人次,33名检察人员全部参加了高检院《执法规范》的培训和考试。鼓励和支持干警通过各种途径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和司法考试,有6名干警取得研究生学历或法学硕士学位5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不断优化检察队伍人员结构,新招录法律、会计、计算机等专业人才6名,初步缓解空编多、人员少、办案压力重的局面。

四、接受监督和自我制约并重,确保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

1、坚决服从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与自觉行使检察权的一致性,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事项,查办重大案件,以及检察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县委、县人大请示汇报,充分听取县委、县人大的意见,努力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通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广泛联系制度,在主动汇报检察工作的同时,认真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好答复解释工作,落实措施予以改进。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监督员、家属廉政监督员、腐败风险信息员的作用,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遵守检察纪律、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监督,促使检察干警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充分发挥院党组领导下的纪检组对检风检纪检查监督的职能作用,对全院干警执行考勤制度、警车管理制度、禁酒令、《廉政准则》等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务督察,推动检务督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持“一案三卡”和案件质量评估督察制度,对今年办结的职务犯罪案件和不捕不诉案件认真做好备案监督和回访,同时对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遵守办案纪律等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和执法检查。

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我院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着力抓好各项政务和检察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进一步增进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同时,进一步做好司法警察、检察业务统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规范了财务和车辆管理,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全省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中也取得较好成绩。这都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有些干警的执法理念转变不彻底,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结合得还不够紧密;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部分干警工作水平提升不够快,业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业务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有所下滑,诉讼监督方面还存在不善于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四是稳定人才队伍、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难题。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县实现“四大攻坚战”新突破,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检察工作,意义重大。我院要在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第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县党代会和县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四大战役”,着力建设“生态、精致、文化、活力、平安”幸福宜黄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和经济建设重点,找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选好载体平台,突出服务特色,延伸服务职能,深化、细化、实化服务经济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二,依法打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依法打击骗税、制假售假、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突出查办社会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机关和职能部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社会管理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和关键岗位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生态资源、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惩治商业贿赂犯罪力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积极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强化源头治理。

第四,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促和谐。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切实加强涉检信访的排查与化解工作,健全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等机制,切实形成表达诉求依法有序、解决问题及时有效的稳控格局。坚持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正确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全面推行人性化办案举措,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第五,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全面强化诉讼监督。进一步完善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大调解,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第六,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增强执法公信力。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警恪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继续组织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干警执法办案能力。坚持从优待检,积极争取支持,努力改善检察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稳定检察人才队伍。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监督工作,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力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严防违法违规办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监督,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忠诚履职、真抓实干,努力在维护稳定上有更大作为,在服务发展上有更大举措,在保障民生上有更大成效,在维护公平正义上有更大进步,为建设“生态、精致、文化、活力、平安”幸福宜黄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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