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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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2日在宜黄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忠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精心打造“四个宜黄”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职能,着力加强生态检察,依法严打刑事犯罪,通过司法办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不断强化生态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生态检察试点工作。加强生态检察工作组织领导和专业化建设,申请派驻县林业局检察室更名为生态检察室,主动配合、参与指导组建县生态综合执法大队,派驻检察人员办公,协助健全完善生态保护各项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生态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意见》等文件,指导、参与、监督各项执法活动,全面提升生态保护工作合力,对全县封山育林、禁猎、禁渔、矿产资源保护等执法活动进行指导,对鱼苗增殖放养、野生动物放生、非法采砂设施切割拆除等进行了现场监督。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批准逮捕2人、提起公诉8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件、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1件;积极探索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成功办理补植复绿案件6件,对受损山场进行补植复绿114亩。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和督促履职等工作,督促宜黄至乐安的G322国道宜黄段建设、施工单位加强水土保持,确保河道水质和汛期安全;督促县环保局和畜牧兽医局对生猪养殖场污染环境现象进行整治,关停了位于县城一级水源保护区内2个污染严重的生猪养猪场;督促县水利局加强对河道非法采砂行政执法,二都镇宏兴等砂厂非法采砂设施进行切割拆除,此案被评为全市“生态检察十大优秀案件”,《新法制报》于1031日在头版对此作了图文报道。

坚决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经审查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82人、提起公诉98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盗窃等侵害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44人、起诉50人,切实维护了社会平安稳定。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等机制,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口。

宽严相济做好未检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批捕未成年人3人、不捕1人、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健全完善“品行调查”等工作机制,对于初犯、偶犯及确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向法院提出程度不同的从轻处罚建议,促其认罪、悔过、服判。结合办案开展调查分析,通过庭审、谈心谈话、送法进校园等形式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了“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牵头并联合县司法局建立了合适成年人制度,选任成立了合适成年人队伍,加强未成年涉罪人合法权益保护和教育改造,共同预防青少年犯罪。

不断改进涉检信访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解决信访问题,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480人次,受理首次举报线索27件,均及时审查处理、及时答复群众,做到人走事结、息诉罢访。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受理司法救助案3件、办结2件,发放救助金12万元。立案复查不服法院判决、检察机关决定申诉案3件,协助市院办理不服法院判决申诉案1件,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案件3件。积极做好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全年无进京赴省非正常涉检信访情况。

二、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结合办案强化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职务犯罪713人,其中贪污案10人、玩忽职守案3人,侦查终结18人(含上年结转5人),移送审查起诉15人、不起诉3人,法院已判决13人。紧盯事关民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继查办了9名乡村干部涉嫌贪污移民项目款、国家粮油棉高产创建项目资金、粮食补贴资金等案件。积极配合上级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检查,依法查办了南丰县琴湖医院院长罗某涉嫌贪污医保资金,南丰县新农合医疗管理局副局长江某、审核人员陈某和南丰县二医院新农合直报员阮某涉嫌玩忽职守,导致新农合医保资金流失290余万元等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与县邮政公司联合启动了“预防职务犯罪邮路”,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撰写专题预防报告和年度预防报告5篇;为有关单位提供预防咨询21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9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6份,开展警示教育6次、职务犯罪诫告55人。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了生态领域和重点工程领域专项预防,在二都镇白槎村、黄陂镇丰产村、梨溪镇里阴村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预防,进一步提升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效果。

三、着力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着力强化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不断加强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坚守严防冤假错案底线,严格规范案件审查,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12人。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及对派出所监督等工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撤案1件。加强对侦查行为、审判活动的监督和引导,侦监部门书面纠正公安机关违法2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20余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40余条,纠正漏捕3人;公诉部门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6件,追诉漏犯4人,提起抗诉2件、获得改判2件。

积极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着力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及执行活动违法监督,办理督促履职案11件、民事执行监督案3件、支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1件。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积极排查线索开展公益诉讼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4,通过启动诉前调查,及时督促县国土资源局和财政局收回某公司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020万元,督促县环保局和畜牧兽医局关闭位于县城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两处生猪养殖场,有效保护国有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

着力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认真做好驻所检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看守所提出书面和口头纠正意见9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对看守所3个监室因楼顶漏雨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纠正意见,不再羁押人员,确保监管安全;积极配合县看守所重建工作,联合县公安、武警将在押人员全部安全转移至乐安县看守所。加强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对部分乡镇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巡查,对考验期满的监外执行罪犯,依法监督解除社区矫正52人。

不断深化自身执法办案监督。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案管部门对办案中的瑕疵问题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2份,口头预警1份,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2人次,刻录光盘11张。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在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5条、重大案件信息31 条、法律文书49条。

四、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全面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从严治检不动摇,切实加强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着力抓好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格局、有气质、有情怀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推进检察工作发展前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严格检察纪律和制度的执行。经常性开展执法办案安全、办案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检务督察活动,认真做好节假日前的提醒教育,组织新提拔、调整岗位和新进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坚决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选派骨干力量参与县城“棚户区”改造、“四进四联四帮”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活动,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办实事或解决困难,促进“棚户区”改造和挂点帮扶乡村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严格按照程序遴选产生首批14名政治素质好、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配置在司法一线从事办案工作,于65日举行了首批员额检察官集体宪法宣誓仪式。积极推进和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改革、内设机构改革,鼓励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增强职业尊荣感。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引领全体检察人员坚决拥护改革、自觉配合改革,确保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准确把握改革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的基础性工作,做好在办案件处理和未办案件线索移交,依法处置涉案财物,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强检察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关心支持下招录公务员4人、聘用制书记员6人,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45126人次,着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实效。

认真做好各项检务保障工作。积极开展检察信息和宣传工作,被上级院和新闻媒体采用各类信息、宣传文章220余篇;进一步加强“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微博和门户网站更新管理,在微信公众号编发原创微文39期,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认真做好检察技术工作,着力加强司法警察和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促进办案部门规范司法、依法履职;持续规范机关事务管理、计财装备等工作,保障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监督改进检察工作。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更加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及时向县委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重要问题,争取县委的重视和支持。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检务公开工作,虚心听取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通过视察、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诚恳接受各界人士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于324日召开了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评议会,从全市随机抽选的3名人民监督员,对我院办理的一起行贿案拟作不起诉处理进行了监督评议,一致同意我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各位代表, 2017年以来,我院坚决贯彻上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和业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文明接待室”称号并记集体二等功,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业务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另有10名干警被上级记功或表彰。取得的这些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整体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法律监督的力度、效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举措还需进一步深化,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少数干警的素质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还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人手紧缺问题比较突出,队伍管理仍需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自身建设为根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平安宜黄、法治宜黄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四个宜黄”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聚焦绿色发展服务风景宜黄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江西省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进一步加强生态检察,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制度机制,大力推进生态检察工作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不断完善两法衔接、补植复绿等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小专项活动、公益诉讼等活动,深化森林、水、大气、土地、矿产等生态领域的司法保护和修复工作,将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助力打造美丽中国“宜黄样板”。

(二)聚焦协调发展服务实力宜黄建设。积极响应我县构建工业“鱼骨图”、推进农业“高效化”、打造三产“闪光点”战略,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决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惩治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刑事犯罪,营造安定营商环境。坚决惩治强揽工程、串通投标、强迫交易以及故意损害商业信誉等破坏公平竞争犯罪,维护健康市场环境。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健全对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逃税骗税、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活动常态化打击机制。

(三)聚焦创新发展服务创新宜黄建设。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引领、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创业创新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优化创业创新环境,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生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和省市院挂点联系园区企业、重点工程的安排,定期深入挂点联系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走访帮扶,协调化解企业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紧紧围绕创业创新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防止因办案时机和方式不当影响正常的创业创新工作,努力营造激励创业创新的法治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聚焦共享发展服务幸福宜黄建设。深入贯彻共享发展理念,继续加大保障改善民生力度,协助做好省检察院挂点的二都镇白槎村的脱贫攻坚工作,认真做好本院挂点的神岗乡饶坊村、罗坊村脱贫帮扶工作。牢牢把握党中央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新部署,认真做好批捕、起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严重刑事犯罪和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扶贫开发、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等领域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坚决拥护和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极配合监察委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依法及时追究职务犯罪刑事责任,助力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聚焦从严治党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干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紧密联系我县检察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检察工作,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检水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继续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公益诉讼等后续改革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改革要求落地生根,为检察工作发展注入新活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奋力谱写“四个宜黄”新篇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附件:

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恢复性司法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高速发展,破坏环境及相关犯罪呈高发、频发态势,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打击了一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刑事犯罪,但惩治生态环境犯罪仅仅靠刑罚是远远不够的。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探索,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推行“补植复绿、恢复生态”等新举措,努力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双赢。

【督促履职】是指检察机关在负有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滥用职权,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造成企业、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以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履行职责,以保护企业、法人、公民、其他组织或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司法救助】是指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2016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明确规定了检察院应当予以救助的七类具体情形,进一步规范了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预防职务犯罪邮路】2016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和邮政部门要加强工作协作,建立起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服务网络,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助力检察为民、监督检察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以基层国家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及其家庭作为重点预防宣传对象,在涉及民生民利的社保医疗、扶贫、农补、环保、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预防宣传活动,将政策法规与廉政理念一道送进千家万户,促进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

201571,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157月起,在北京等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20175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的报告》。6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讨论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这两部法律。9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

【员额检察官】根据中央、省、市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实行检察官员额制度,合理确定检察官与其他人员比例,建立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及与其相配套的工资制度。根据省、市《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方案(试行)》,宜黄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员额为16名,占编制总数的39%20173月,经集中遴选,产生了首批14名员额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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