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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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宜黄县人民检察院荣获“无废机关”称号!
时间:2024-0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宜黄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抚州市第一批“无废机关”,这是宜黄县人民检察院自2022年先后获得“省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县级公共机构节约型机关”以来,在践行节约资源、绿色低碳方面,获得的又一项荣誉。

近年来,宜黄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倡导“无废”生活理念和方式。自抚州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以来,我院积极响应,在市院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指导帮助下,以“无废机关”创建为契机,聚焦“绿色办公、节水节电、文明用餐、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要素,加强生态文明、节能减碳宣传,倡导全体干警绿色、低碳、“无废”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让“无废”文明成为一种新时尚,为高质量推动抚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助力。

我院按照《抚州市“无废细胞”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无废机关”创建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以绿色生活方式为引领,践行“无废”理念为目标的“无废机关”创建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院统筹推进“无废机关”高质量建设,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无废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无废机关”管理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做到目标明、任务清、措施实,有序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开展。二是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我院多举措宣传“无废机关”创建知识和“绿色低碳”环保理念,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LED大屏、展板海报等宣传方式,营造节约资源、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号召全体干警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日常生活中,争做绿色办公、低碳生活的建设者、宣传者和示范者。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践行“无废”理念。我院推行绿色办公,鼓励无纸化办公,办公设备实现“零待机”能耗,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减少资源浪费;节约用水用电用能,严格规范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积极推行“文明就餐”,践行“光盘行动”;积极倡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细化分类投放规范,提倡可回收物再利用;倡导绿色出行,践行“135”等绿色出行方式。四是强化培训学习,倡导示范引领。我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无废”理念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巩固全体干警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树立崇尚节约、厉行“无废”的绿色低碳理念,让大家自觉投入“无废城市”“无废机关”建设的宣传和实践中去。

下一步,我院将深入践行“无废城市”建设理念,继续围绕“无废机关”建设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多措并举推动“无废机关”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无废城市”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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