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3年4月,被告人花某某从朋友“阿毛”处购买大量电子烟(含依托咪酯成分),并以“更容易上头”、“比打厅舒服”等为由宣传该电子烟,从而进行销售,且销售对象多为有吸毒行政违法前科人员。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花某某主观上具有将该电子烟当做毒品的替代品贩卖的故意,有破坏国家对毒品管理制度的目的,但因案发时,依托咪酯未被正式列为毒品,具有客观上不能的情形,遂以贩卖毒品罪(未遂)对花某某提起公诉。
近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花某某贩卖电子烟(含依托咪酯成分)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未遂),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检察官小课堂 】
根据《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120号)》,从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正式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这意味着吸食依托咪酯就是吸毒!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切莫被依托咪酯“电子烟”迷惑,如发现有人贩卖或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等物品,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请广大市民朋友,远离毒品,拒绝“上头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