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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小检】宜黄人注意了!切莫沦为电信诈骗“工具人”
时间:2023-10-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信息技术不断进步使得人们能够更快捷和方便地获取信息,同时也给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工具,我们在提高自身反电信网络诈骗意识的同时,也要警惕自己成为电信诈骗犯罪的帮凶,走向犯罪的道路。

一、买卖电话卡和自己的银行卡账户

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为了一时的利益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殊不知就是因为这些出卖的大量“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和银行账户,被诈骗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使受害人因骗致贫,自己也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

2022年6月,被告人伍某某明知他人可能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将自己的手机、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并获得2千元的好处费。经查,被告人伍某某提供给他人使用的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2022年6月5日至2022年6月20日期间,银行流水资金共计947756元,其中277217元为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目前吴某某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帮助犯罪分子搭建GOIP、VOIP

现实中的诈骗分子大多藏身境外,他们会以“高薪招聘”等诱饵,诱使国内人员在国内租房搭建虚拟拨号设备实现远程操控手机卡,给国内受害者拨打诈骗电话、群发诈骗短信来实施诈骗。通过这些虚拟拨号设备将境外电话转化为境内本地号码,增大了迷惑性,导致受

害者更容易被骗。

案例

2023年4月,被告人余某某、谭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上游犯罪分子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帮助其架设通讯转接设备,后该设备被电信诈骗分子利用,导致被害人被骗钱财11万余元。目前何某某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冒充客服电话引流

有些诈骗团伙会招募“电话客服”要求入职者按照其设定好的话术,用非法获取到的公民信息名单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自称是各类平台的“客服”,引导受害人添加上游诈骗分子的联系方式。这种工作就是诈骗引流行为。

案例

犯罪嫌疑人熊某某从网上认识了“朱某某”,通过其了解到采用电话拉人进群的方式可以获取非法利益。2023年 3月,犯罪嫌疑人熊某某通过某某百事通发布招聘信息,聘用多名人员冒充证券公司客服,利用从“朱某某”处获得电话号码、微信群,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以固定的话术,将对方拉入上家指定的微信群聊中,按照拉入群聊的客户数量获取提成。后被害人刘某因接到电话被拉进诈骗群聊被网络诈骗8万元。

四、帮助诈骗分子取现

电信诈骗分子为了快速转移赃款,利用各种人员帮其在线下取现并转移资金,并许诺高额报酬,其实这些行为就是充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洗钱的“工具人”。

案例:2022年8月,被告人郑某某在明知郑某使用自己的银行卡转账可能存在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为了抵消此前其所欠债务,将自己的一张农商银行卡帮助郑某接收转账并取出现金。经查,被告人郑某某使用的农商银行卡转账并取现15万元系电信诈骗被害人李某某的被骗资金。目前被告人郑某某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电信诈骗可以很远也可以很近,凡事只在一念之间,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陷入诈骗陷阱的同时,更不能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法条链接: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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